新京报漫画/丁华勇
上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规定,从7月1日起,车牌号码可以被机动车所有人“终身”所有。
老规定限制牌照长期使用
此前,机动车车牌管理一直按照由国务院和公安部共同制定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机动车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领有正式号牌和行车执照的车辆,如出国不再返回、转为军用或报废时,应将原领号牌和行车执照向现籍或当地车辆管理机关缴销。非现籍办理的,由经办机关通知现籍车辆管理机关予以注销。”也就是说,当原有车辆无法继续使用时,机动车原有车牌号码将被车辆管理机构收回,机动车所有者购买的新车必须重新选择新的车牌号码。
新措施使牌照长生
这项规定让很多想要长期拥有自己车牌号码的车主的希望破灭。此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就出台了针对这种情况的新举措。《措施》第八条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规定指出,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也可重新选择新的车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的,车辆管理机关收回该车牌并供他人公开选取。
高价买好号牌现象露面
《措施》无疑满足了那些想要长期拥有自己车牌号码的车主的愿望,但也同时滋生了一些人的投机心理。二手车好号码牌照可以卖高价钱的报道也不断见诸报端。对此,公安部对该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解读。公安部解释称,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同时规定,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人想要以低价购买一辆好号码牌照的二手车,再将该车所用的吉祥车牌据为己有。他需要保养维修这辆二手车以通过年检、一分也不少地缴纳养路费、交强险、车船税……在拥有这辆二手车满三年后,才可以申请报废,转移旧车牌。繁琐的手续和高额的费用足可以将很多有投机心理的人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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