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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合肥市交警支队公布该市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登记上牌具体实施方案,宣布从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集中登记上牌阶段,合肥市区将暂时设立6个登记上牌点和上牌预约点。合肥市交警支队已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1600157。
两个月集中上牌
可以在合肥市为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登记上牌的必须是合肥市居民,在合肥市暂住的外市、外省居民,以及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
目前,交警部门设立了6个登记上牌点和上牌预约点:
仅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有1处,系非机动车管理所院内(金寨路与芜湖路交口西南角);
可以同时受理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登记上牌点有4处,分别是:(1)交警二大队南侧平房(潜山路与黄山路交口以南100米左右);(2)交警六大队院内(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39号);(3)国际汽车城车管工作站站内(汴河路中段);(4)庐阳产业园车管工作站站内(阜阳北路与官塘路交口以东200米左右);
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上牌预约点1处,系凤阳路88号(凤阳路与全椒路交口西南角、中山医院对面)。工作人员经现场察看人、车情况,符合条件的,上牌预约点工作人员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其发放、安装非机动车牌证或车辆临时通行标志。此外,三县登记上牌点由当地自行设定并公告。
合肥市集中登记上牌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民可在此期间到规定的6处办理业务。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市民可到合肥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及三县车管所办理业务。
办理非机动车牌证的,按每车12元收取非机动车号牌及登记证工本费。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按每车32元收取临时通行标志及登记证工本费。列入城市低保的人员,凭《城乡低保卡(证)》,免收上述工本费。
驾燃助车须持驾照
燃油助力车等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所以必须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方可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同时,驾驶人须取得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该类车辆,并须在机动车道或规定的摩托车专用道上行驶。
申领轻便摩托车(F)必须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领流程为:合肥市驾管所平房照相→一楼体检→二楼咨询台领取和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按排队叫号系统至受理窗口依次办理→受理后交费打印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至五楼考场考交规。科目一合格后持成绩单至二楼按叫号系统引导至相关窗口换领准考技能证明→技能证明满20日后,到驾管所预约科目二(桩考)考试凭证,持考试凭证于每周的周六、周日至岗集(合瓦路13公里处)合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进行考试→上午考试合格的可于下午到驾管所领取驾驶证,下午考试合格的可于次日上午领证。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合肥市相关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约20万辆。届时,申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市民将会很多,容易和申领其他准驾车型的市民一起形成“爆棚”现象。为此,合肥市驾管所决定从11月1日起,民警放弃休息,每逢周六和周日集中受理市民申请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每周一至周五不受理市民申请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申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市民需要缴纳交规考试费、桩考费等费用共350元(不包括照相、体检等相关费用)。如果市民持有《下岗证》或《再就业证》的,可以免缴交规考试费80元。
上牌要带这些材料
办理登记上牌时,车辆所有人系个人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在合肥市暂住的,还须提交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暂住证及一份复印件;
(2)购车发票及一份复印件,购车发票丢失的,须提交车辆所有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居委等基层组织或车辆所有人单位出具的车辆属申请人所有的证明,以及车辆所有人承诺车辆属其所有的书面声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
(4)办理车辆临时通行标志的,须提交有效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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