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新规,今年7月1日起,如果你的爱车车牌好,就可以选择这个好牌一直跟着自己走。这就是民间俗称的“车牌终身制”。
“新车注册登记可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新规实施之后,昨天,记者走访福州一些二手车交易市场发现,少数“靓车牌”二手车价格飞涨,甚至出现个别车商炒卖车牌号现象。
车牌终身制催涨靓牌二手车
车辆报废可以有条件地选择保留原有车牌,衍生出一个新问题。昨天下午,在福州长乐路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当记者表示想要买一部好牌子的车,一位老板热情地向记者推荐一辆开了七八年的国产小面包车,车牌是连江的四位同号。“多少钱?”“5万!”实际上这样一辆濒临报废的车按照福州二手车市场的均价也就在两万多元,绝不会超过3万元。老板也坦承:这车凭它的车牌,就值这么多钱!
“我的车是一辆小轿车,这个面包车牌能不能换用啊?”“当然可以,国家有规定,这车一过户,牌照也是你的了。”老板随口表态。显然,老板在“炒车牌”,想钻“车牌终身制”的空子。
在另外几个二手车交易市场,记者也发现了类似“10年的富康8万元不还价”的情况,但是数量不多,车主均表示,目前对好车牌的需求,市场还处在观望中。
车牌终身制对“炒牌”有限制
记者随后从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获悉,“车牌终身制”在福州施行起来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其中有几项对抑制“炒牌”很有用:
首先,“车牌终身制”只适用于同类车型。即新车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要求新车必须与旧车属同类车型,也就是在同类车型范围进行。比如,旧车是大型客车的黄色车牌,要用原号牌号码,所购新车也必须是大型客车;小型载客汽车的旧号码,也只能由小型客车或轿车来“继承”,而不能是小货车。
第二,旧号超过6个月不可延用。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必须自办理车辆报废回收手续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使用旧号,否则车辆管理所将收回该机动车号牌。
第三,机动车所有人拥有该号牌号码应当在3年(含)以上。
第四,对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第五,由于这项服务措施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因此在7月1日之前报废的车辆,即使在6个月之内,依然不能享受“车牌终身制”。
第六,必须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到车管所提出使用申请,填写“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或所有人单位盖章确认。
第七,福州八县(市)车管站只能办理本辖区如摩托车等“五小车辆”的“车牌终身制”业务。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