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开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先河,宣布4月25日起停止使用“蒙OA”特权车牌号。消息一经发出,社会各界的争论此起彼伏。但是,该市取消“特权车”仍在争议中果断前行。(5月3日《工人日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法规面前也应该车车平等。除了执行紧急公务外,即使是人民警察,非执行公务时间也不能使用警车,更没有违章行驶的特权。呼和浩特市顶住争议压力,取消“蒙OA”车辆特权号牌,将除执行任务外的警车按普通民用车辆实行交通管理,体现了打破特权车的权力自觉意识。但是在打破特权车的问题上,仅取消车辆特权号牌还远远不够。 事实上,特权车的问题并非一地独有的景观。据黑龙江省政法部门公布,去年5个月的时间,哈尔滨电子眼的视野范围就发现警车闯红灯5900余次,平均每月近1200次! 然而,好多地方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章的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只公布普通车辆的违章信息,对警车违章往往既不公布,也不处罚。这大大助长了警车的特权思想。 更为重要的是,特权车除了特殊车牌的优越感以外,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怪,这才是特权车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不仅警车有违章的特权,其他公权部门车辆也不例外。据报道,徐州市云龙区机关单位发布通知,该区各单位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年审时,如遇到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该机关可以帮助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徐州市云龙区各机关单位的公务车不可能都挂着警车车牌。人家照样有办法协调交警部门免除驾驶证扣分。如此特权也太雷人了吧。 从这个活生生的例子看,解决特权车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取消特殊车牌,而在于取消人的特权。 (中国牌照网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