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 北京 | 广州 | 深圳| 天津| 杭州| 贵阳 | 汽车牌照号码吉凶查询

中国牌照网 - 汽车牌照 - 牌照交易 - 牌照拍卖 - 私牌 - 摇号 - 竞价 - 上海车牌网 - 上海牌照网 -车牌拍卖

当前位置: 首页 > 牌照新闻 >

关于在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启用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

时间:2015-11-15 18:36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牌照网 点击: 次 相关:
根据国务院发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精神,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工商部门开始为换证或新注册企业赋码,2015年12月31日起,我市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开始为换证或新注册其他组

         根据国务院发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精神,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工商部门开始为换证或新注册企业赋码,2015年12月31日起,我市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开始为换证或新注册其他组织机构赋码。

         在过渡期内,因新老证件并存,为确保各单位顺利申请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相应作部分功能调整。具体如下:从2015年11月12日0:00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在申请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时,请按提示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仍需填报“组织机构代码”。如有疑问,可致电服务热线96900咨询。

(中国牌照网编辑:KING)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