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不再实施摇号。 二、申请人可到窗口(福田区福安大厦3楼)或自行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xqctk.sztb.gov.cn),提交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审核程序不变,审核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 四、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按照“审核通过时间优先、申请报名时间优先”的原则配置,指标配置完毕即止。 (中国牌照网编辑:K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