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这是公安部交管局近日推出的16项便民措施之一,它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正在制定相关具体细则。
据透露,放开机动车牌证办理是报牌业务的一个趋势,我省将先选择个别地区实施该措施,条件成熟后向全省推广。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要代办机动车牌证,机动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须具备4个条件:具有机动车销售和服务资格的国产小型客车品牌专营店(4S店)或者具有二手车交易资格的企业;具有办理牌证的场所且不少于3名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登记系统和全省统一的扩充版软件;代办牌证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与车辆管理所联网,并已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车管所将对代办机构销售或者交易的机动车进行查验、确认;对代办机构提交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复核;进行定期巡查,并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对发现违规办牌办证的,停止其代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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