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针对目前群众关心、反映较多的一些交通管理问题,研究提出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并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陆续实施。其中,第1项至第10项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第11项至第16项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6月28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一些关于福州车管所贯彻落实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的关于车管所服务群众将要采取的措施。
据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公安部《措施》中,与车管工作密切相关的共有7项。《措施》出台后,根据市局、支队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领会《措施》精神,尤其是对与车管工作有关的7项措施逐项进行了细化讨论,使每位民警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措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此基础上,结合福州市实际情况车管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如何贯彻执行这七项服务措施,全力做好贯彻执行《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重头戏:2007年7月1日起报牌选号将增加为“5选1”
买辆新车,挂个好牌,是许多车主的期盼。
从下月开始,市民到福州车管所为新车上牌可以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车牌号码由原来的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也就是说可以从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的5个车牌号码中选择一个。
车牌号码增加为5选1后,将大大增加选到好牌的机会,准车主们可要好好把握机会哦!
其他措施该所将如何实施呢?
一、目前福州车管所已执行的值日警官制度和向市区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派驻民警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的这两项措施,该所将进一步抓好检查和落实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车管所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福州车管所已调整岗位设置,优化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大大缩短了办证期限。7月1日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也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三、自7月1日起,福州车管所还将在福州交巡警交通信息网(www.fzjj.net)上公告我市逾期未检和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旨在通过这个平台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办理车辆年检和报废手续,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的告知功能。
四、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这项措施,该所相关负责人称:这项措施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根据省交警总队制定的实施细则严格贯彻执行。
五、对即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第十三项措施——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福州车管所于2005年4月就开辟了国产新车自助受理窗口,由在榕的各大汽车销售企业选派经培训合格的录入员负责录入该公司销售的车辆信息后自助选号,目前福州市共有19家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向窗口选派录入员,这一窗口的设立已经大大方便了福州市各大汽车销售商和广大新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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