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公告: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霍州市、翼城县、古县、汾西县等各县主城区,从26日凌晨零时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
临汾市气象台25、26日连续多次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25日晚,依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及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临汾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6日零时开始,对尧都区、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霍州市、翼城县、古县、汾西县等各县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直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
在限行的时间段内,施工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用,其他机动车辆,在限行范围内一律按车牌尾号实施限行(含临时号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运钞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特殊公务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生活物资配送车、环卫车、园林作业车、市政养护车辆等特殊机动车辆不受限制。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单数单日通行,尾号为双数和英文字母的双日通行;其它各县(市)进入市区管制区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执行单双号限行规定。外省市机动车辆进入管制区,按照交通管制区域限制有关规定执行。
据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席岩松介绍,此次限行范围只包括公告公布的9个县市区的主城区,其它县市区并不受影响。由于公告发布突然,首日对于不知情的市民,因为限行造成违章的司机,将给予警告,不进行处罚。限行时间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制定的,预警解除即宣告限行公告解除。
公告还说明,今后临汾市每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此次限行通告内发布的交通管制措施即行启动,直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当地交警部门提醒,在公告公布的限行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后移交环保部门依法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