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石家庄市政府决定今冬明春采暖期间实行机动车轮流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号。限行区域为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施机动车牌尾号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理措施。为方便市民出行,每天具体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轮换时石家庄市同步轮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限号措施。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机动车有: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纯电动9座以下载客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