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自14日0:00时起到18日左右,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具体解除时间视天气情况另行通知。
通知中提到,保定将与廊坊、北京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
保定市具体限行方案如下:
保定市区内对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机动车实行限号通行。
限号方式:
星期一: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的通行;
星期二: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的通行;
星期三: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的通行;
星期四: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的通行;
星期五: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的通行;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
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0:00。
限行区域:
1.私家车禁行区域: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2.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3.货车禁行区域: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
不含以下车辆: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处置。
保定限号了,其他地方呢?
我们了解到,除保定、廊坊目前执行与北京同步的尾号限行措施外,省内其他地方并未有尾号限行措施。
10月份廊坊将与京津同步限行机动车
为保障廊坊市区供热管网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廊坊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廊坊市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7:00至20:00,与北京市、天津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同步限行。限行区域为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要求,有效削减重污染天气期间的污染峰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14日0:00时起到18日左右,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具体解除时间视天气情况另行通知。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涉气企业停产限产
(一)涉气冒烟(尘)的企业(矿山)和生产工序一律停产(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并经环保部门备案的除外)。
(二)企业燃煤锅炉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和未按期淘汰改造的,立即停止使用。
(三)小塑料、小熔炼、小矿山、小建材等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施工工地停止作业
(一)所有施工工地停工。特殊情况需要施工的民生项目报市政府批准,施工作业期间要有雾炮降尘措施进行有效保障。
(二)停止所有散体物料的装卸、搅拌和运输作业。
三、强化村、街污染综合整治
(一)严防焚烧生活垃圾、杂草、树叶、秸秆。
(二)市中心城区三环(南二环)以内村、街、商户严禁烧煤。
(三)村民住宅停止建筑施工。
(四)村、街道路加强保湿保洁。
(五)铁艺、喷漆、焊接等加工摊点、商户全部停业。
四、各类市场严防点火冒烟
各类市场严防焚烧垃圾、杂物和枯草、树叶,严禁使用燃煤,严禁露天烧烤,严禁露天煎炒烹炸。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与北京、廊坊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
(二)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渣土车停运,燃油三轮车、拖拉机禁行,垃圾运输车减半运行。
(三)强化执法监管,特别是交警、执法、交通部门要建立夜间执法制度,强化禁行、限行措施。
(四)实施市区重点路段(复兴东路、东风东路、恒祥南大街)车辆分流措施,分流车辆一半以上;公园街实施单行。
六、市区驾校停止驾驶训练
市中心城区二环以内驾校停止使用教练车训练。
七、强化餐饮油烟治理
全市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市、县建成区未加装油烟净化器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饭店停止营业。
八、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