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深圳交警和芝麻信用共同宣布,搭建“大数据交通管理征信系统”,将交通违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深晚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深圳共有19569人被纳入征信体系。
行人违反交规 也将被纳入征信体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等情形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在前三批试点数据的基础上,对2016年5月份以来涉及《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所列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纳入社会征信。
2016年1月到6月,深圳市交警局根据规定与前海等征信机构数据对接已经进入了常态化,强化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信用约束,引导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半年来,涉及行人、交通违法驾驶员、重大事故负有责任驾驶员被纳入征信的共有19569人,其中包括: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给予罚款的13561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被拘留的共3747人,被吊销驾驶证的1104人,驾驶证被暂扣三个月以上的1065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66人,运输企业车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26家。
交通违法影响信用
后续影响很多
“因交通违法影响的个人信用,将会对考驾照、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小汽车摇号申请。还甚至可能对当事人出行、住宿、租房、社交、婚恋、求职、保险、金融、签证、政务、公共服务等方面带来一系列限制和不便。”深圳市交警局情报中心副科长陈晓亮表示,经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6月,深圳市共有5737人涉及以上几种情形,其中被拘留的共649人(刑拘305人、行拘344人),被吊销驾驶证的331人,驾驶证被暂扣三个月以上的267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13人,运输企业车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2宗,行人、非机动车受处罚未交罚款的3473宗。
“我们发现6月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13人,均为男性。”陈晓亮告诉记者,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运输企业共有2家。
“我们再次提醒市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会被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陈晓亮告诉记者,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或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