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至6月19日,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河北省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在唐山市举办,为确保唐山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唐山市决定于6月16日至6月19日每天8时至18时,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6月16日禁尾号: 2、5、8;6月17日禁尾号:3、6、9;6月18日禁尾号:0、1、4、7;6月19日禁尾号:2、5、8。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唐山市中心区范围包括: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含女织寨立交桥以西路段,不含女织寨立交桥及立交桥以东路段)—唐安路(不含)合围的内部区域。
以下车辆为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的,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行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专用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