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上海站是上海最为繁忙的交通枢纽之一,也是非法客运者眼中的“香饽饽”。此次交通大整治中,上海交通执法总队将该地区纳入今年129个整治非法客运市级重点区域之一。
今天上午,记者在跟随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一支队整治中发现,除了车辆不具备营运资格外,部分车辆还存在“二包头”转租的情况,Y牌租赁用车也做起了“二次买卖”。
非法客运眼中的“香饽饽”
上午9:45,铁路上海站南广场,一辆车牌号为沪AV****的黑色丰田凯美瑞被市交通执法总队一支队的执法人员拦了下来。乘客陈小姐介绍,她在位于静安区胶州路的瑞芝邨小区门口上车,叫车到达铁路上海站。由于正处出行高峰,因此车费最终乘了2倍。“本来20多元的路费,最后收了47.16元。出租车叫不到,不然也不会想要叫专车,太贵了。”陈小姐有些无奈。
东方网记者看到,该车辆的行驶证上清楚写明“非营运”。司机告诉记者,自己当时在优步平台注册时只提供了行驶证和驾驶证,并未有其他审核过程。
不到10分钟,执法人员再次拦下一辆疑似从事非法客运的车辆。该辆黑色荣威车牌号为沪BY****,司机余先生刚接到乘客,正准备开往五角场。
不过,在谈起车辆信息等基本情况时,余先生却支支吾吾似乎有些说不清楚。执法人员几经盘问后了解到,余先生并非是该辆车车主,而是问朋友王某借的。
Y牌租赁用车不可“二次营运”
东方网记者进一步了解到,王某也并非该辆车的车主,而是向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来的车。余某告诉记者,自己每天要向王某提供200元的“份子钱”,同时租车时还交给王某一万元的押金。“据我朋友说,他每天要交给租车公司150元,我这儿每天上交200元,他主要就是赚个差价。”
每天“坐着赚”50元,这对王某来说可谓“美事一桩”。那余先生为何不自己直接向租车公司租车呢?交通执法总队一支队队长朱军告诉记者,目前这类租车“二包头”现象很普遍。“余先生没有固定工作,在上海连租房信息也没有,这类人很难在租车公司租到车,只能靠这些‘二包头’。”
朱军告诉东方网记者,余先生这个案例其实是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Y牌租赁车与出租车都属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但资质有所区别。“租赁用的Y牌车有租赁资质,而出租车是有营运资质,按照《上海市出租车管理条例》规定,如果涉嫌违规那么处罚的内容是不同的。”朱军解释,私家车做专车和Y牌车从事二次营运有本质区别,前者是非法营运,后者违反《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用户承租车辆后,不得擅自转租或者利用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租赁用车如果进行营运活动的话,将由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责令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交通大整治中,像余先生这样的“案中案”并不在少数。朱军表示,铁路上海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目前正通过联防联控等措施,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我们每天、每月、每旬、每季都会进行联动执法。以每旬联动执法为例,由地区管委会牵头,对铁路上海站南北广场进行集中整治。交通执法总队一支队派5名执法人员,主要针对非法客运进行相关整治;静安交警方面,派2-3名警察,对于违停等行为进行查处,由地区管委会牵头,对铁路上海站南北广场进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