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昨天,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条例》修订工作情况时透露,去年年底以来,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条例》修订进程,形成了修订草案(初稿)。近期,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条例》结构和内容。
同时,公安部门还梳理汇总了《条例》草案涉及的2大类12个方面重点难点问题。一是执法实践中亟需立法支撑,特别是立法中增设严管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但可能涉及对上位法不同理解的问题。如“违法停车处罚”、“对不良驾驶习惯处罚”等问题。二是对市民生活影响较大,特别是与群众权利义务紧密相关,不同群体可能会有不同观点的问题。比如,“临时行驶号牌限行”、“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划设标准”等问题。公安部门表示,上述问题将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研究并针对性听取意见的内容。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近期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也为《条例》修订提供了执法实践。通过及时汇总梳理大整治行动相关执法数据、执法经验和突出问题,明确需要地方立法支撑的重点执法环节,以及可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的工作措施。在大整治中先行先试《条例》草案中的部分创新举措,检验措施操作性、可行性。比如,在重点路段漆划禁止停车标线,对在该路段违法停车的一律罚款200元、记3分;试点利用警用视频记录设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等。
根据计划,基本成熟的法规草案稿将于本月底报市人大内司委,6月中旬完成预转正程序,力争于今年7月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
据悉,今年年初以来,市人大立法调研组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条例》修改意见。相关单位从不同角度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九个方面40余条修改建议。这些建议主要涵盖立法理念;道路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机动车车辆管理;非机动车车辆管理;车牌和车辆通行管理;交通秩序管理;道路停车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诚信管理等。其中,不少建议与市民日常交通出行息息相关。如:交通研究院提出:扩展道路定义,明确小区、园区、校区等各类封闭用地内的道路是否纳入法规调整范畴;坚持车牌总量控制原则,同时研究车辆使用需求侧管理措施,以及拥堵收费、污染车辆限行等政策储备;强化外牌车辆管理等。公安部门则建议,对机动车逆向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变道等违法行为,除依据道路交通法处罚外,加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3个月;规定外牌摩托车的禁行区域,对违法的予以扣车处罚;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纳入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