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名下中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中小客车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四)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取得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有效证明的高层次人才。
备注: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指的是,从指标配置月的上一个月(含)往前的24个月中,每月都有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外来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四个险种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交,1年折算成12个月计算)。
单位申请中小客车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1万元以上。
(2)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1万元以上。
(3)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中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亿元,并取得本市经贸部门的核实凭证。
(5)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当年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商业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已取得本市经贸部门的核实凭证。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