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227号)及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2016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及配置比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6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其中普通指标额度9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
二、2016年小客车指标配置比例如下:
1.普通小客车指标。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90%,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6%,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4%;
2.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5%,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三、自2016年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直接配置,不再进行摇号。按照申请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人数超过6万,超过部分按照申请时间顺序轮候,在下一年度优先配置。
四、调整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阶梯中签率进阶规则。参加摇号6次以内的申请人为第一阶梯,中签率为基准中签率。每参加摇号6次进阶一级,中签率为基准中签率的相应倍数。摇号池中全部申请人数据将按新规则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