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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范围:
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汽车号牌机动车可以采用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方式选号(除沪C号牌、出租车、货的、私人营运、教练车、租赁车、领馆车、警车)。
二、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编码规则:
(一)号牌字头为“沪A”,“沪B”等,号码由5位序号组成,第一位和最后一位必须是数字;第二、三、四位中任意一位且只有一位必须是英文大写字母;数字不能全部为“0”。
例:沪A/0K123,沪B/00K12;但不能是A/0K000、B/0K000。
(二)可根据自编号牌号码规则,直接输入您自编的号牌号码进行查询和确认。
(三)可使用“任意号码”输入通配符,进行模糊查询。使用方式如下:
1、在需要位置点击“任意号码”输入通配符,最多在两个位置使用“任意号码”;
例:沪A/*K888,沪B/6**66
2、完成输入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根据号牌号码使用情况,随机查询出最多20个待选号牌号码;
3、点击待选的号牌,按提示确认号牌号码。
三、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流程:
(一)申请人根据网页界面提示录入下列内容:
1、车辆识别代号(需重复输入进行确认);
2、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下拉式菜单可选择种类);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号码(需重复输入进行确认);
5、购车发票编号(需重复输入进行确认);
6、办理业务种类(注册登记);
7、领取号牌方式为快递。
8、选择是否需要临时机动车号牌。
(二)进入自编选号程序,根据自编号牌号码选号规则选取号牌号码,并进行确认。
(三)信息录入完成,生成流水编号后打印《预选受理凭证》。
(四)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持《预选受理凭证》和新车注册登记相关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沪南公路2638号)或本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和快递手续。
四、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时间:
自登录校验后开始,请在30分钟内完成自主编排,如超时未完成选取,选号系统将自动结束,需重新登录后再次进行自主编排。请注意倒计时提示。
五、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有效时限:
自选号成功后,号牌号码从第二日起保留3个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期间检验车辆、申请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3个工作日过后,申请人对该车还可以通过门户网站重新进行选号。超过3个工作日而作废的预选号牌号码,随机释放回号牌资源数据库。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在互联网自编选号系统中自选号牌确认成功后,在号码保留期内不能再通过车管所计算机选号系统再次选号。
(二)未在互联网自编选号系统中自选号牌,直接到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只能通过车管所的计算机选号系统进行自编选号或“六选一”选号。
(三)互联网上预选号牌时录入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号码信息和车辆识别代号信息与办理注册登记时不符的,预选号牌无效,预选业务终止。机动车所有人可选择重新互联网选号或在车管所计算机选号系统中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