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6日讯(吴凡 姜文鑫 记者王忠岩 葛金鑫)1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获悉,哈市交警部门拟于20日9时开通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为方便市民选号,交警部门特此发布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流程。此外,交警特别提示,预选号码有效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用户注册(两种方式)
用户注册是使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业务的先决条件。用户注册分为窗口注册和互联网注册。
(一)窗口注册(面签)
面签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各面签窗口进行注册。提示交警部门周末已开通面签延时服务,上班族可利用闲暇时间就近前往各面签窗口。其中,单位用户只能通过面签,并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书(盖公章)、代理人有效证明。
(二)互联网注册
互联网注册,登陆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 https://hl.122.gov.cn/ 进行注册。
注意事项:
(1)注册用户应确保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手机联系号码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如果互联网注册用户已拥有驾驶证或行驶证,其联系方式须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只能到窗口更正联系方式,或直接在窗口面签办理。
(2)新车车主用户在完成互联网注册后,24小时以内必须完成互联网预选号牌,否则注册信息失效,用以注册的手机号码不能再进行新用户注册。
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本人注册信息,避免发生因注册信息泄露导致的非法登录及操作。
(4)如互联网注册操作不成功,应及时到各窗口进行面签。
网页上有模拟选号功能供市民“练手”
市民要在互联网上选号,首先要看自己要办的流程属于哪一类:这里要介绍的有新车预选号牌流程;二车手转移、转入登记预选号牌流程;异地预选号牌,此外,为了方便市民最终顺利选到心仪车牌,网页上还设有有模拟选号功能,供市民“练手”。
1、新车预选号牌流程: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地址hl.122.gov.cn)。点击左侧目录机动车业务。【机动车业务】→【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下的【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新购小型汽车预选号牌(详情请阅读预选号牌业务须知),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明。
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需要录入“合格证编号”、“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录入联系信息。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验证本人预选号牌操作的真实性。
操作步骤1:【选择牌证发放机关】
点击【录入并提交基础信息】,用户首次进入该功能,应选择本人或本单位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的牌证发放机关,点击“号池公示”链接,可以打开所选车管所的互联网预选号牌业务的“号池公示”页面。
用户确认选择牌证发放机关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时,系统会弹出确认框,提醒用户确认选择的信息。
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业务须知】的阅读。
操作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业务须知的内容,其中包括了预选号牌需要注意的各项条款和免责声明等内容。
操作步骤3:【录入基础信息】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录入本人或本单位的新购小型汽车的合格证编号、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信息,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录入用户联系信息。
如果用户不明白车辆识别代号的概念,点击“帮助”按钮,会弹出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图片的上半部分为国产车辆合格证明中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下半部分为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中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用户输入车辆识别代号、发票、联系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会检查车辆识别代号的正确性,若验证不通过,则会显示验证不通过原因,若验证通过,进入步骤4【确认信息】。
操作步骤4:【确认信息】
用户再次核对、确认牌证发放机关、个人信息、车辆信息和联系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核,对信息进行确认审核后可以开始选号。确认信息之后,用户将无法回退到之前的步骤进行信息修改。
用户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确认信息不进入选号;用户点击“提交审核并等待选号”按钮确认信息,进入步骤5【选号手机验证】,确认信息后,将无法退回修改。
用户确认信息后,若在后续的选号步骤中未完成选号并且还拥有选号机会,则用户再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时,均直接跳转到步骤5【选号手机验证】。
操作步骤5:【选号手机验证】
若选号业务还未开启时,点击【开始预选号牌号码】,给出提示:
选号业务开启后点击【开始预选号牌号码】,进入【选号手机验证】,选号系统开始计时,在界面上会显示选号操作时间和剩余时间,用户需要在选号操作剩余时间之前确认号牌,否则必须重新开始选号。在该步骤,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验证预选号牌的手机号码(在步骤4中用户本人确认的信息)。用户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后,待界面底部“验证,开始自编选号”或“验证,开始随机选号”倒计时结束,点击“验证,开始自编选号”或“验证,开始随机选号”验证手机短信验证码是否正确,验证通过进入步骤6【预选号牌】。
若用户在此步骤之后的选号步骤中未完成选号,则用户再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均直接跳转到本步骤,根据用户剩余的自编和随机选号次数,存在以下3种情况:
(1)用户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和随机选号机会,在该步骤界面底部“验证,开始自编选号”和“验证,开始随机选号”按钮均显示供用户选择点击。
(2)用户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已用完随机选号机会,进入到本步骤时,提示“您已用完随机选号的机会”,界面底部“验证,开始自编选号”按钮显示供用户点击,“验证,开始随机选号”按钮隐藏。
(3)用户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已用完自编选号机会,进入到本步骤时,提示“您已用完自编选号的机会”,界面底部“验证,开始随机选号”按钮显示供用户点击,“验证,开始自编选号”按钮隐藏。
操作步骤6:【预选号牌】
(1)自编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自编选号,则进入步骤【自编选号】。在【自编选号】步骤中,号牌号码只允许通过界面中的虚拟键盘输入,针对号牌号码的每一位,会根据号池情况计算可用字符,只有可用的字符在虚拟键盘中才可以选择,其他均禁用不允许点击。界面上会显示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剩余次数,最多可以同时输入的号牌号码数。如果用户自编不到满意号牌,并且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提示链接“跳转到随机选号”进入随机选号。
用户刚进入到自编界面,界面底部的“开始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是不可点击的,它会根据两次验证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已经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才可点击。
点击“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验证号牌号码是否可预选,如果号牌号码已被他人预选,页面提示“已被他人预选中”,用户当前车辆的自编预选号牌机会将减少1次,用户可以重新开始自编,同时,“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会再次根据两次验证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再次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才可点击。用户也可以勾选“自动验证并确认号牌”,勾选后,倒计时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开始验证并确认号牌”。
如果自编号牌验证通过,系统将自动确认号牌,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步骤7【完成号牌预选】。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机会,但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系统将自动跳转至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机会,也用完了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无法通过互联网为该车辆预选号牌,系统会提示用户前往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2)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随机选号,则进入步骤【随机选号】。在步骤【随机选号】中,点击“开始随机选号”按钮,系统将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供用户选择。用户随机选号时,如果勾选“号牌号码中不包含4”,则随机选出的10个可选号牌号码中均不包含数字4。界面上会显示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剩余次数,用户对多次随机的号牌号码不满意,并且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可点击提示链接“跳转到自编选号”。
用户点击“开始随机选号”按钮,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这时界面会显示倒计时“距离选择并确认号牌还剩XX秒!”,同时,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倒计时结束前,用户可以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倒计时结束,随机的号牌号码将失效。用户可以点击“开始随机选号”按钮重新进行随机选号。
用户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选中的号牌号码将变为绿底白字。
用户选中号牌号码后,点击“确认号牌”按钮,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步骤7【完成号牌预选】。
操作步骤7:【完成号牌预选】
该界面上显示了用户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另外,二手车转移、转入登记预选号牌流程,请参照新车登记预选号牌流程办理。异地预选号牌:针对新车车主、学员用户、单位用户,只能在用户注册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对于车主/驾驶人用户、窗口注册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可以通过预选号牌第一步中的“跳转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链接进入异地预选号牌跳转页面。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进入模拟选号功能,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旨在方便用户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不校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不保存任何信息,所选号牌号码均无效。用户正式预选号牌时,须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在操作上述流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2)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的自编预选号牌次数还剩XX次”,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自编验证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自编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3)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的随机预选号牌次数还剩XX次”,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选号,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预选号牌申诉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下的【预选号牌申诉】进入预选号牌申诉流程。
用户在预选机动车号牌过程中,输入新购小型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验证时提示“该车辆已经预选号牌,不能再次预选!”或者“该车辆已被他人使用,不能选号,请再次确认车辆识别代号!”的验证失败信息,如果用户确认自己新购小型汽车确实没有在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用户可以通过“预选号牌申诉”进行申诉。申诉处理成功后,用户即可以继续预选号牌。
如果用户要进行申诉,可以点击申诉首页上部的提示,会显示预选号牌申诉详情页面。用户要认真阅读页面上部的业务须知,上传的身份证明照片及新购车辆发票要清晰、真实,并且和填写的车辆识别代号及用户本人的信息一致。
用户填写完成所有信息之后,点击“提交申诉”,如果系统验证用户申诉的信息没有问题,用户即完成申诉提交。请用户耐心等待申诉资料审核和处理,处理结果可以通过申诉首页的数据列表查看。
特别提示:预选号码有效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预选号码有效时限:预选号成功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新车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
车主只要有一次预约成功后未办理业务的失信记录,将被系统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能在互联网办理选号业务,预选号码有效期内,不允许再次选号。
(2)信息录入要求:机动车所有人要准确录入身份证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只有录入车辆识别代号时需开启“大写锁定CapsLock ”键)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录入的信息与相关凭证证明不符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使用互联网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需与选择的用户类型信息中“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留存的手机号码相同。
(3)打印选号凭证:机动车所有人选号成功后可打印预选号凭证。注册登记时,需向受理民警说明已进行互联网预选号,并提交预选号凭证。如选号时未成功打印的,可以再次登录系统打印。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合法有效的申请资料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5)窗口注册时互联网用户名字应与购车发票名称一致,预选号牌时上传的发票图片不清晰不能辨认或发票名称与互联网用户名字不一致都会造成审核不通过,被系统列入黑名单。若用户被加入黑名单,则不允许确认号牌。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由于此次网上选取小型车号牌,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较高,开通后可能会由于单位时间内登陆人数较多出现网速慢等网络技术问题,请广大用户予以谅解。同时再次重点提示,提前开通网上选号的部分地市已发现因自身操作流程时错误,导致个别用户网选号牌失败的情况,希望广大市民在选号前一定细心了解相关流程须知及注意事项,避免上述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