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额度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过户转让,但已启用3年且以下特殊情况可申请《在用额度转移变更审核单》后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过户:
1.父母子女间、夫妻间。
2.单位公司合并、分立。
个人转入方并需达到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下列3种其中1种及以上);
累积记分达到12分;
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办理地址: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流转登记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查询
申请人自被告知结果之日起1个月内,请前往建国东路525号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对信息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被告知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市交通委行政服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异议成立的,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准予其办理额度流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