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州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新能源非机动车(包括观光车、老年代步车、老年乐、电动汽车等)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街小巷。本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有多位市政协委员的提案中涉及到了新能源非机动车的管理问题。
委员们经深入调研之后,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新能源非机动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他们普遍认为,近年来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努力下,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成效明显,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良好。然而随着新能源非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一些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断凸显。针对这些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市政协委员安长东:
明确管理办法,实现车有牌、有人管
安长东委员认为,由于国家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新能源非机动车上不了牌照、入不了保险,再加上中老年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拉客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从而导致交通拥堵,带来各种事故隐患,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安长东分析说,首先是对于新能源非机动车,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机动车交管部门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是对于新能源非机动车,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安长东说,其次,新能源非机动车驾驶员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驾驶者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电动汽车的管理是一项社会工程,应由政府牵头,形成交通、公安部门协同作战,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局面,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运用信息手段加以管理,坚决把电动汽车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渠道内,实现车有牌、有人管。”安长东建议,将电动车管理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参照机动车管理办法,将电动车销售、挂牌,及车辆上路行驶等规则做出明确规定。
“在立法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长东表示,依法严加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行驶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才能为公共交通创造安全舒畅的环境。
市政协委员赵永顺:
借鉴机动车管理经验,管理新能源非机动车
赵永顺委员认为,近几年国加强了对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但是缺乏对非机动车辆的有效管理,对非机动车辆的时速、规模、结构、安全配置、驾驶人能力等没有明确的限定。
赵永顺分析认为,新能源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比价格便宜,且不需要缴纳管理费用和检测费用。同时,新能源非机动车不用悬挂牌照,上路行驶没有违法成本。
赵永顺分析说,驾驶这类车辆人员多为老年人,缺乏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缺乏驾驶技能和应急能力。这类车辆多集中在市区主干道,尤其是学校、市场集中区域,随意停靠,对交通造成堵塞,对行人也构成安全威胁。同时,这类车辆存在私自改装,加高、加改外形和挡风玻璃、帘布等现象,没有能够保障视线和速度的有效保障。
“首先,认为要建章立制。”赵永顺说,对出现的新能源非机动车辆,相关部门要进行相应的管理。新型的交通工具的出现及使用,意味着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就此有相应规则的增加和细化,既然让这些车辆出现在道路上,就应该有规则制约和牌照的管理。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赵永顺认为,交管部门可以按照牌照追溯控制机动车超速、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经验,对新能源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从而约束此类车辆的违法行为。牌照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限定驾驶人能力等都是可以控制的手段,也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市政协委员聂磊:
建立惩处机制,强化依法管理
聂磊委员认为,新能源非机动车因为其环保、节能的特点,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但由于存在种类繁多、立法空白、管理措施欠缺,已成为城市交通的负担,此类车辆管理不像机动车那么严格,驾驶人员无需体检,无需驾照,无需车辆年检,并且驾驶人员以老人居多,没有经过正规驾校培训,交通违法现象较多加剧了交通压力。
“目前未在新车目录中备案的不能挂牌,增加了相关部门管理的难度。”聂磊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尽快建立起有效的惩处机制,强化依法管理。建议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各负其职,尽早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争取尽快把新能源非机动车的管理纳入正轨,解决执法部门对当前管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为交管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利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