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局发布,12月16日20时至12月21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按照最新修订的最新修订的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一级)响应措施规定,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停止土石方等施工作业;有关工业企业停限产;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错峰上下班、调休或远程办公;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记者从交管局了解到,12月16日20时至12月21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也就是说,明日白天20时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4、9;20时至24时,双号行驶,单号禁行。17日0时至21日24时,按照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零点至3时不限行,限行时间为3时至24时。据了解,此次限行措施为全市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