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车辆使用临时牌照有新规定了!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要求临时号牌1张变2张,统一粘贴位置,否则将进行处罚。 “不用急着上牌,临时牌照最多可用90天,路上跑着方便。”昨天上午,刚刚提车的张先生得到了销售人员的“指点”,所谓的“方便”其实就是将临时牌照“藏起来”,然后作出违停、闯红灯等违章行为。这种现象即将改变,记者了解到,按照新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区别载货汽车,包括轿车等)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他类型车辆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行驶车号牌仍为1张,但应当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车安全。需要提醒的是,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即罚200元扣6分。广大车主购买新车后,请第一时间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或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在驾车上路行驶前,车主凭身份证明、交强险凭证、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此外,考虑到一些车主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甚至安装可拆卸、可翻转的号牌架,以便随意拆卸号牌或使用假牌、套牌等行为,新标准还提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不许上路。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中国牌照网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