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号地址:http://www.966096.com/compiled.htm
适用范围 互联网自编机动车号牌的适用车型为小型汽车,即悬挂蓝底白字牌照的车辆,包括小型、微型客车和轻型、微型货车。对于大型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出租车等其他车型,暂时还不能进行互联网自编牌号。自编牌号适用的具体业务范围是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暂时不能进行互联网上自编机动车牌号操作。 编码规则 在互联网上和在车管所内自编机动车牌号的编码规则是一样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根据住所地址选择正确的发牌机关代号,例如“桂A”、“桂B”。号牌号码序号第1、2位应当选择除I、O外的英文字母,第3、4、5位应当选择阿拉伯数字,不按规定选择的号牌号码序号将不能录入互联网上自编牌号系统。 录入信息的要求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准确录入机动车参数和所有人信息。车管所受理互联网上自编牌号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要审查互联网上录入的机动车技术参数和所有人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如果不相符,将不予核发互联网上选定的机动车牌号。机动车所有人录入信息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业务办理工作。 业务的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互联网自编机动车牌号业务,凭互联网上自编牌号后打印的《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申请注册登记。没有打印《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车管所经办人提供互联网上自编牌号生成的流水号,车管所核对无误后也可以按照互联网上自编牌号的程序办理。 时间要求 机动车所有人在互联网上编定机动车牌号后,应当在7天内向车管所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逾期不申请的,将不再保留在互联网上自编的牌号,且不得再进行互联网自编机动车牌号,只能到车管所现场进行自编机动车牌号或进行计算机选号。 (中国牌照网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