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的私营企事业
需持证件:
年满18周岁的个人
♦ 本市居民持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含蓝印户口)。♦ 外省、市居民持《身份证》和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 ♦ 驻所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在沪驻所证明》。♦ 港、澳居民和外国人,持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留证件【即《港澳居民、华侨暂住证》、《外国人居留证》或《贴纸式居留许可》】。 ♦ 台湾居民持公安机关核发有效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提示: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