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于2015年2月8日发布的《2015年2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下称《竞价公告》),现对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原《竞价公告》中第九条关于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规定“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15年3月1日起,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工作日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15年3月4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现更正为“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15年3月3日起,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工作日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15年3月6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 除上述调整外,竞价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中国牌照网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