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在今年的预算报告中透露,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将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收入列“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并按照“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的要求,专项用于本市公共交通方面的建设和补贴支出。 目前,上海每年新增10万辆沪牌车、10万至15万辆外牌车,以及10万辆沪C牌照车辆——10年后,上海将至少新增300万辆小汽车。今年“两会”,沪牌拍卖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现有的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制度,有效地控制了私车总量的增长,拍卖资金也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但这一制度存在某些缺陷,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上海应考虑对这一制度加以完善或调整。
建议一:以末位竞价为统一价格 “现行警示价制度推出的背景,是在上海车牌拍卖价格一度飙升的情况下政府出台的一种干预手段。”市人大代表陈必壮认为,现有的措施确实避免了拍卖价格过高的问题,但导致有真正需求的人很难拍到牌照。 陈必壮建议,可以考虑取消警示价,并参考新加坡拍牌模式,“他们也是每月投固定额度的车牌,然后竞价;但是最后成交的价格,却是把最末位竞拍成功者的出价作为统一价格。这样既避免了政府干预,无需再设置警示价,参与拍牌的投标者也不会盲目出高价。” 陈必壮同时提出,要加快研究有期限小汽车通行权的研究。对外牌车的使用,要考虑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建议二:变拍卖为家庭单位摇号 “现行的新增额度拍卖模式,已经背离了拍卖的初衷,演变成了网速之争、黄牛之争。”市人大代表李飞康今年就机动车额度拍卖制度提交了多份书面意见,建议变现有拍卖为以家庭为单位摇号。 李飞康提出,上海应制定私车牌照年度额度“统一价格”机制,次年可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出台统一价格。凡符合牌照买入条件的人以家庭(户口簿、居住证内人员等)为单位,每户家庭最多两人可参加摇号,中号者五年内不能参加摇号,其家庭其他成员也不得参加摇号;中号者如六个月内不上牌,不得委托转让、转拍;放弃的额度应转入下一月度。 在另一份书面意见中,李飞康还对牌照额度拍卖规则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按现有规则,认购一份标书需支付2000元的押金,可连续参与6次竞拍,但每次竞拍需支付100元费用。“按现拍卖方法,一般很难中标。如以每月10万人次参与竞拍(包括私企额度)计算,每月仅该项费用就达1000万元,另加10万人次认购标书每份需支付2000元押金,就有2亿元的押金,这2亿元的押金去向何处?”李飞康建议,应取消收取每次竞拍所收取的100元费用。同时,应调整该拍卖事项只委托上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独家拍卖这一不符合市场规则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