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北京市政府对奥运期间限制行驶的机动车和2008年10月11日后每周停驶一天的机动车应减征的养路费返还机动车所有人”通过工商银行集中返还的最后一天(200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在此期间符合要求的,将通过工商银行对个人机动车进行集中返还。而在此期间没有返回的机动车,将在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返还,具体安排如下: 2009年5月4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机构按车牌尾号分阶段对单位及不能采用集中方式返还应减征的养路费办理返还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车牌尾号为1、6的车辆:返还时间为2009年5月4日至5月31日; 车牌尾号为2、7的车辆:返还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车牌尾号为3、8的车辆:返还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车牌尾号为4、9的车辆:返还时间为2009年8月3日至8月31日; 车牌尾号为5、0的车辆:返还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同一户名下有多辆机动车的,可任选一辆机动车尾号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超过100辆的,可电话预约返还办理时间。 对于符合并采用集中返还方式的,其应返还的养路费直接转账至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牡丹交通卡账户。请此类机动车所有人于2009年5月15日后登陆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网站www.ylfzhj.bj.cn查询资金到账信息。养路费返还后,工商银行卡对账单或95588查询时“交易类型”为“公路”的金额即为已返还的养路费。 对于此类机动车所有人,请您及时到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网站或者工商银行进行返还养路费到帐情况进行查询,以免造成损失。 附: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机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网站:www.ylfzhj.bj.cn 客户服务热线:63176184 (中国牌照网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