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决定,从现在起至7月31日,对全市教练车进行使用性质的变更,核(换)发教练车牌。 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从事驾驶技能培训的机动车,称为教练车,教练车的使用性质为“营运”。为此,需对所有的教练车重新审核,换发教练车牌;对初次申领教练车牌的直接按现规定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教练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可延缓使用5年。 据介绍,核(换)发教练车牌的车辆,将采取电脑“五选一”方式,由车主选定车辆编号。核(换)发教练车牌时,将启用陕A.A×××学、陕A.B×××学、陕A.C×××学号段;郊县启用陕A.9×××学号段。 西安车管所指出,核(换)发教练车牌的车辆,严格按照教练车管理规定,安装副制动器、副喇叭及其它安全防护网装置,并在车门两侧喷涂单位名称,对货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喷涂放大号。 (中国牌照网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