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对2009年元旦期间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停驶进行调整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月4日止,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停驶的规定调整如下:2009年1月1日(星期四)、2日(星期五)、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期间,机动车均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规定的按车牌尾号停驶规定的限制。
尾号限行1月5日再次轮号 春节9天不受限
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公告,自明年1月5日起,尾号限行进入第三个轮号期;腊月廿九至正月初七9天之内,尾号限行措施遇春节长假“暂停”,机动车上路不受限。
根据交管部门此前发布的公告,本个尾号限行轮号期截至明年1月4日。因此,自1月5日起,北京车主将进入第三个轮号期。与前两次轮号相同,第三个轮号期的换号规律仍是后延一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此外,1月4日虽然是元旦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由于当天为周日,尾号限行措施暂时取消。
据交管部门通告,第三个轮号期至明年2月1日止,即2月2日起,尾号限行措施将第四次调整。由于第三个轮号期正逢春节长假,而双休日、节假日均不启动尾号限行措施,因此1月24日(星期六)至2月1日(星期日),机动车均无需按车牌尾号出行。
■ 限行措施
(1月5日至2月1日)
星期一:尾号3和8停驶
星期二:尾号4和9停驶
星期三:尾号5和0停驶
星期四:尾号1和6停驶
星期五:尾号2和7停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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