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公安机关粤O号牌车辆要裁减约六成。日前,省公安厅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作出承诺。
今年省“两会”期间,有些特种车牌因变成“特权车牌”受到省政协委员的批评。省政协委员焦太山在《关于规范特种车辆管理和取消粤O字车牌照的建议》中谈到,去年全省特种车辆(悬挂军牌、公安牌,包括“O”字车牌等特种公务车辆)违规违章现象高达十几万次,民众对这些挂特种车牌的车有较多负面看法。焦太山表示,某些特种车辆往往在没有执行公务时,公然在大街上违章。或是每到节假日,尤其是春节,相当一部分的特种车会出现在一些不恰当的地方。它们悬挂特种车牌,跑遍大江南北而不需要交纳一分钱过桥费、过路费。
他认为,可以参照一些省市做法,取消现有“粤O”字车牌。目前,在上海、重庆、湖北等不少省市均先后取消了“O”字车牌。上海则从2004年1月1日起,全部车辆除了被停止使用上海“沪O”牌照,还将上海公安系统、政法单位及社会相关单位原用的“沪O”牌照改用普通民用或沪警号牌,并且在使用普通民用号牌时不再设专段区域。对于有需要使用特种车部门,则按规范喷涂标志牌并按规范悬挂特种车牌。
省公安厅日前答复称,1998年起,省公安厅规定全省原则上不再增发粤O号牌。2000年起,除公安机关外,对全省法院、检察、司法、安全系统实行指标控制。今年,已向省政府提出了全省公安机关粤O号牌车辆裁减约60%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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